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業務聯絡: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簡境霈科長2720-8889轉1417新聞聯絡: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0930-936-532【發稿日期:112年8月11日】【主題:北市鼓勵幼兒園全面裝設工作紀錄器,分四年補助公幼設置】【臺北報導】臺北市重視幼兒健康身心發展,致力推動安全學習環境,為能即時因應教保服務過程中疑似違法對待爭議釐清及避免校園安全死角,教育局所轄147所公立幼兒園已有50所於室內安裝工作紀錄器,持續鼓勵並全面補助教保服務機構裝設,期能於最快速的時間內,透過工作紀錄器還原真相,保障教保人員權益,提供幼生安全友善的教保服務環境,讓家長放心。為鼓勵幼兒園裝設工作紀錄器,凡符合裝設規格,影像畫素清晰、具備錄音功能,且留存時間可達1個月以上,本市「全額補助」裝設經費,目前教育局優先鼓勵公立幼兒園全面裝設工作紀錄器,預計所需經費約3,000萬元,已納入113-116年4年編列2億的公幼設施設備改善相關預算規劃。推動策略說明如下: 一、調查各公幼家長及教職員工裝設意願 園所透過問卷調查,蒐集公立幼兒園內全數家長、教職員工針對教室內工作紀錄器裝設意向,加強親師溝通尋求共識,取得共識後開始裝設。 二、教室內工作紀錄器以「不公開」為原則 為兼顧師生隱私權及肖像權,區分公共區域及教室內工作紀錄器之裝設線路,教室內工作紀錄器影像以「不公開」為原則。 三、影像上傳雲端集中管理確保隱密性 教室內工作紀錄器之攝錄影像上傳至雲端平台,影像攝錄完成即上傳雲端,透過嚴謹資安規範,由教育局專管,除特定調查人員可透過調查程序調閱外,任何人無法觀看影像,保障親師生隱私權。 四、訂定完善調閱制度 教育局已訂定《臺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設置攝錄影音設備補助暨管理試辦要點》,調閱制度將作為完善配套,將修訂要點納入調閱時機、程序、方式、對象及申請表件等,並規範相關所攝影像僅限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調查使用,避免恣意調閱,降低隱私洩漏之疑慮。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簡境霈科長2720-8889轉1417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2年8月11日】
【主題:北市鼓勵幼兒園全面裝設工作紀錄器,分四年補助公幼設置】
【臺北報導】臺北市重視幼兒健康身心發展,致力推動安全學習環境,為能即時因應教保服務過程中疑似違法對待爭議釐清及避免校園安全死角,教育局所轄147所公立幼兒園已有50所於室內安裝工作紀錄器,持續鼓勵並全面補助教保服務機構裝設,期能於最快速的時間內,透過工作紀錄器還原真相,保障教保人員權益,提供幼生安全友善的教保服務環境,讓家長放心。
為鼓勵幼兒園裝設工作紀錄器,凡符合裝設規格,影像畫素清晰、具備錄音功能,且留存時間可達1個月以上,本市「全額補助」裝設經費,目前教育局優先鼓勵公立幼兒園全面裝設工作紀錄器,預計所需經費約3,000萬元,已納入113-116年4年編列2億的公幼設施設備改善相關預算規劃。推動策略說明如下:
一、調查各公幼家長及教職員工裝設意願
園所透過問卷調查,蒐集公立幼兒園內全數家長、教職員工針對教室內工作紀錄器裝設意向,加強親師溝通尋求共識,取得共識後開始裝設。
二、教室內工作紀錄器以「不公開」為原則
為兼顧師生隱私權及肖像權,區分公共區域及教室內工作紀錄器之裝設線路,教室內工作紀錄器影像以「不公開」為原則。
三、影像上傳雲端集中管理確保隱密性
教室內工作紀錄器之攝錄影像上傳至雲端平台,影像攝錄完成即上傳雲端,透過嚴謹資安規範,由教育局專管,除特定調查人員可透過調查程序調閱外,任何人無法觀看影像,保障親師生隱私權。
四、訂定完善調閱制度
教育局已訂定《臺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設置攝錄影音設備補助暨管理試辦要點》,調閱制度將作為完善配套,將修訂要點納入調閱時機、程序、方式、對象及申請表件等,並規範相關所攝影像僅限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調查使用,避免恣意調閱,降低隱私洩漏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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