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北市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案借貸款項用途一事,都市更新處表示,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借貸資金皆為專款專用並符合相關法令,並無用途不明情形!考量斯文里二期整建住宅地區公共設施不足、環境品質不佳,又因弱勢住戶數量龐大,產權複雜,致其不具都市更新市場性,長期未有民間實施者投入資金整合。為實質改善市民居住環境,都市更新處與本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北市住都中心)共同於該社區推動公辦都更,並透過本市都市更新基金110年起分年借貸予北市住都中心,確保案件執行無虞,保障弱勢住戶居住權益。至都市更新處借貸予北市住都中心推動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案,係經預算程序及依預計推動期程編列長期預算,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惟後因營建市場波動、缺工缺料,全國營建成本價格上漲,導致斯文里二期公辦案推動進度及相關資金運用未如預期,致使有部分資金經北市住都中心轉為專戶定存。為確保本市都更基金運用皆符合法令規範,都市更新處與北市住都中心之借貸契約,已訂相關孳息需專用於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案,後續將配合公辦都更推動進程核實撥付,以減少鉅額資金滯存問題,同時加強相關查核機制、確保監督效力。綜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將持續積極推動弱勢及建物老舊地區都市更新,並在符合法令規範前提下,活用本市都市更新基金及其他相關資源,為改變臺北居住環境盡最大努力!
有關臺北市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案借貸款項用途一事,都市更新處表示,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借貸資金皆為專款專用並符合相關法令,並無用途不明情形!
考量斯文里二期整建住宅地區公共設施不足、環境品質不佳,又因弱勢住戶數量龐大,產權複雜,致其不具都市更新市場性,長期未有民間實施者投入資金整合。為實質改善市民居住環境,都市更新處與本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北市住都中心)共同於該社區推動公辦都更,並透過本市都市更新基金110年起分年借貸予北市住都中心,確保案件執行無虞,保障弱勢住戶居住權益。
至都市更新處借貸予北市住都中心推動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案,係經預算程序及依預計推動期程編列長期預算,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惟後因營建市場波動、缺工缺料,全國營建成本價格上漲,導致斯文里二期公辦案推動進度及相關資金運用未如預期,致使有部分資金經北市住都中心轉為專戶定存。為確保本市都更基金運用皆符合法令規範,都市更新處與北市住都中心之借貸契約,已訂相關孳息需專用於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案,後續將配合公辦都更推動進程核實撥付,以減少鉅額資金滯存問題,同時加強相關查核機制、確保監督效力。
綜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將持續積極推動弱勢及建物老舊地區都市更新,並在符合法令規範前提下,活用本市都市更新基金及其他相關資源,為改變臺北居住環境盡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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