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臺灣年味在臺北」於今(26)日起熱鬧展開!為使消費者放心採買,臺北市政府食安官李碧慧與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於開幕首日帶隊稽查,針對迪化年貨大街之食品安全及商品標示等相關項目進行查核及輔導,共計稽查50家次,其中食品衛生輔導改善8家次,查核「包裝」食品標示46件,「散裝」食品標示181件,均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法務局消保官針對商品價格標示共計輔導12家攤商,皆改善完畢。 臺北市政府食安官李碧慧表示,為提供市民安全及衛生的年節食品採購場所,將於年貨大街活動期間(自1月26日至2月8日止)加強稽查,每日皆派員至現場輔導攤商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為廣大市民的食品安全及衛生嚴格把關,讓民眾買得開心、吃得安心。 法務局表示,北市消保官也將於活動展期內加強稽查,要求攤商價格及份量透明,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年節食品時,切記貨比三家,同時應仔細確認商家標示售價的計價單位,避免衍生消費爭議。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指出,依據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經依同法第39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提醒商家確實遵守,維護良好消費環境。 臺北市政府籲請各商家應配合以下事項:一、不販售違規產品,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二、販售產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標示清楚、宣傳單符合規定(不得有不實、誇張、虛偽或涉及療效等違規情形)。三、販售冷藏、冷凍產品時,應依其原廠商設定之保存條件,提供冷藏、冷凍等冰存設備。四、販售裸露、即食及試吃食品,需有防塵、防蟲等防污染設備。五、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同時保留相關來源憑證。六、消費訊息揭露應清楚明確,如計價單位、食用或使用商品應注意事項等。 民眾如想知道更多食安資訊,或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08,亦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2024臺灣年味在臺北」於今(26)日起熱鬧展開!為使消費者放心採買,臺北市政府食安官李碧慧與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於開幕首日帶隊稽查,針對迪化年貨大街之食品安全及商品標示等相關項目進行查核及輔導,共計稽查50家次,其中食品衛生輔導改善8家次,查核「包裝」食品標示46件,「散裝」食品標示181件,均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法務局消保官針對商品價格標示共計輔導12家攤商,皆改善完畢。
臺北市政府食安官李碧慧表示,為提供市民安全及衛生的年節食品採購場所,將於年貨大街活動期間(自1月26日至2月8日止)加強稽查,每日皆派員至現場輔導攤商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為廣大市民的食品安全及衛生嚴格把關,讓民眾買得開心、吃得安心。
法務局表示,北市消保官也將於活動展期內加強稽查,要求攤商價格及份量透明,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年節食品時,切記貨比三家,同時應仔細確認商家標示售價的計價單位,避免衍生消費爭議。
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指出,依據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經依同法第39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提醒商家確實遵守,維護良好消費環境。
臺北市政府籲請各商家應配合以下事項:一、不販售違規產品,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二、販售產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標示清楚、宣傳單符合規定(不得有不實、誇張、虛偽或涉及療效等違規情形)。三、販售冷藏、冷凍產品時,應依其原廠商設定之保存條件,提供冷藏、冷凍等冰存設備。四、販售裸露、即食及試吃食品,需有防塵、防蟲等防污染設備。五、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同時保留相關來源憑證。六、消費訊息揭露應清楚明確,如計價單位、食用或使用商品應注意事項等。
民眾如想知道更多食安資訊,或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08,亦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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