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執行掃蕩「竹○幫○堂○○會」成員,該組織成員因涉嫌以買車糾紛債務押人凌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妨害自由、傷害罪等罪。 被害人翁○○於去(112)年3月期間與涉嫌人蔡○○、曾○○因汽車買賣糾紛,遭蔡、曾2嫌設局,並結合竹○幫○堂弘○會綽號「阿胖」之林○○及小弟數人,限制其自由並強押毆打,脅迫被害人簽立本票,更將被害人強押囚禁,施以凌虐、恐嚇危害家人安全等不法行為。案經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與中山、南港、中正一等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深入追查,並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來股林檢察官在培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於113年2月22日持拘票前往新北市等地,拘提本案主嫌林○○、共犯王○○、曾○○、蔡○○、曾○○、蘇○○等6人到案,詢後將林嫌等6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貫徹市長蔣萬安建立安全城市、「打擊犯罪、掃黑制暴」之決心,對於危害社會治安的各類犯罪絕不寬貸,讓民眾享有安全、健康的生活環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執行掃蕩「竹○幫○堂○○會」成員,該組織成員因涉嫌以買車糾紛債務押人凌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妨害自由、傷害罪等罪。
被害人翁○○於去(112)年3月期間與涉嫌人蔡○○、曾○○因汽車買賣糾紛,遭蔡、曾2嫌設局,並結合竹○幫○堂弘○會綽號「阿胖」之林○○及小弟數人,限制其自由並強押毆打,脅迫被害人簽立本票,更將被害人強押囚禁,施以凌虐、恐嚇危害家人安全等不法行為。案經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與中山、南港、中正一等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深入追查,並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來股林檢察官在培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於113年2月22日持拘票前往新北市等地,拘提本案主嫌林○○、共犯王○○、曾○○、蔡○○、曾○○、蘇○○等6人到案,詢後將林嫌等6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貫徹市長蔣萬安建立安全城市、「打擊犯罪、掃黑制暴」之決心,對於危害社會治安的各類犯罪絕不寬貸,讓民眾享有安全、健康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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