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6月20日松山區八德路上京華城拆除工程發生作業勞工遭物體倒塌、崩塌致死職業災害,民意代表質疑當時本市勞檢助復工一案,其中媒體表示民意代表調閱晨會資料,「發現109年8月7日市府晨會決議請勞檢處加速復工程序,京華城順利在109年9月2日申請復工,市府並在109年9月7日就允許復工」,澄清如下: 一、事故發生施工廠商萬鎰營造有限公司於109年7月24日第1次向勞檢處申請復工,勞檢處於109年8月3日審查後未同意復工。 二、萬鎰公司於109年8月10日再次申請復工,勞檢處於109年8月18通知繼續停工,並於109年8月19日再次審查仍未同意復工。 三、萬鎰公司於109年9月1日第3次申請復工,勞檢處方於9月2日同意復工。 此外,復工程序中,先書面審查合格後,再至現場確認始可同意復工,勞檢處對於發生重大職災事業單位,嚴審復工,並列管1年,勞檢處一向嚴謹把關,依標準程序完成復工。有關民意代表及媒體提出之疑慮與誤會,特說明如上,以周知相關法令規範。
109年6月20日松山區八德路上京華城拆除工程發生作業勞工遭物體倒塌、崩塌致死職業災害,民意代表質疑當時本市勞檢助復工一案,其中媒體表示民意代表調閱晨會資料,「發現109年8月7日市府晨會決議請勞檢處加速復工程序,京華城順利在109年9月2日申請復工,市府並在109年9月7日就允許復工」,澄清如下:
一、事故發生施工廠商萬鎰營造有限公司於109年7月24日第1次向勞檢處申請復工,勞檢處於109年8月3日審查後未同意復工。
二、萬鎰公司於109年8月10日再次申請復工,勞檢處於109年8月18通知繼續停工,並於109年8月19日再次審查仍未同意復工。
三、萬鎰公司於109年9月1日第3次申請復工,勞檢處方於9月2日同意復工。
此外,復工程序中,先書面審查合格後,再至現場確認始可同意復工,勞檢處對於發生重大職災事業單位,嚴審復工,並列管1年,勞檢處一向嚴謹把關,依標準程序完成復工。有關民意代表及媒體提出之疑慮與誤會,特說明如上,以周知相關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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