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吳青娟科長 1999轉6390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余品瑩督學 0930-936-532【發稿日期:113年11月19日】【主題:臺北市貫徹學校午餐食安管理機制,督導廠商落實衛生管理,改善供膳品質】【臺北報導】臺北市教育局十分重視學校午餐食品安全,為加強午餐供膳管理,遴選優質廠商,於113學年度午餐招標文件範本,增加評選規範,各校應將本局公布之記點資料納入評選資料,於辦理午餐採購評選作業時落實擇優汰劣;並已於112學年度修訂午餐契約罰則,增加記點罰款及廠商退場機制,並公告各廠商記點情形,以作為學校評選廠商之參考依據。針對違約事項記點改為一般違約記點(小點)累計達50點,或重大衛生缺失(大點)累計達20點終止合約,若累計小點點數加大點點數*2達50點,校方亦可終止合約,降低廠商退場門檻,並提高大點罰款10%,每記1大點開罰新臺幣(以下同)2,200元。 為有效守護校園食品安全,教育局採取積極措施,督導本市各校訂有備援廠商機制,如果原廠商因違規可能達停餐標準,學校將預先啟動與通知備援廠商緊急應變,確保學校供餐無虞。 臺北市教育局統計,於實施增加記點罰則及公告廠商記點情形後,112學年度違規記點情形較111學年度下降20%,其中112學年度第2學期又較第1學期下降26%,113學年度違規案件數亦呈現下降趨勢,搭配營養師、衛生局及農業局聯合稽查學校廚房及校園團膳供應商,進一步為學童食材衛生安全及健康把關,113年至今查核96處配膳場所,尚無違失情形,將持續透過積極行動守護校園食品安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吳青娟科長 1999轉6390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余品瑩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3年11月19日】
【主題:臺北市貫徹學校午餐食安管理機制,督導廠商落實衛生管理,改善供膳品質】
【臺北報導】臺北市教育局十分重視學校午餐食品安全,為加強午餐供膳管理,遴選優質廠商,於113學年度午餐招標文件範本,增加評選規範,各校應將本局公布之記點資料納入評選資料,於辦理午餐採購評選作業時落實擇優汰劣;並已於112學年度修訂午餐契約罰則,增加記點罰款及廠商退場機制,並公告各廠商記點情形,以作為學校評選廠商之參考依據。針對違約事項記點改為一般違約記點(小點)累計達50點,或重大衛生缺失(大點)累計達20點終止合約,若累計小點點數加大點點數*2達50點,校方亦可終止合約,降低廠商退場門檻,並提高大點罰款10%,每記1大點開罰新臺幣(以下同)2,200元。
為有效守護校園食品安全,教育局採取積極措施,督導本市各校訂有備援廠商機制,如果原廠商因違規可能達停餐標準,學校將預先啟動與通知備援廠商緊急應變,確保學校供餐無虞。
臺北市教育局統計,於實施增加記點罰則及公告廠商記點情形後,112學年度違規記點情形較111學年度下降20%,其中112學年度第2學期又較第1學期下降26%,113學年度違規案件數亦呈現下降趨勢,搭配營養師、衛生局及農業局聯合稽查學校廚房及校園團膳供應商,進一步為學童食材衛生安全及健康把關,113年至今查核96處配膳場所,尚無違失情形,將持續透過積極行動守護校園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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