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反映跨年夜於忠孝敦化路邊計程車任意喊價攬客,致乘客未上車搭乘,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已轉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違規攬客規定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經警察局表示已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倘屬實將依規掣單舉發;另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計程車應按規定收費,違者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新臺幣9,000元至9萬元罰緩,日前民眾於大巨蛋搭乘路邊計程車,經查駕駛私自喊價屬實,公運處已掣單舉發新臺幣9,000元罰緩。公運處已再次要求各車隊及計程車公(工)會加強宣導所屬駕駛應依規定收費,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倘遇有未按表收費或超收車資之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及相關具體違規事證,如照片或錄影等資料,並撥打1999申訴,如經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如有計程車相關問題,請撥打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02-2375-2100 -以下空白-
民眾反映跨年夜於忠孝敦化路邊計程車任意喊價攬客,致乘客未上車搭乘,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已轉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違規攬客規定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經警察局表示已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倘屬實將依規掣單舉發;另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計程車應按規定收費,違者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新臺幣9,000元至9萬元罰緩,日前民眾於大巨蛋搭乘路邊計程車,經查駕駛私自喊價屬實,公運處已掣單舉發新臺幣9,000元罰緩。
公運處已再次要求各車隊及計程車公(工)會加強宣導所屬駕駛應依規定收費,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倘遇有未按表收費或超收車資之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及相關具體違規事證,如照片或錄影等資料,並撥打1999申訴,如經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如有計程車相關問題,請撥打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02-2375-2100
-以下空白-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