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於114年1月7日陸續接獲醫院通報,多位民眾於114年1月5日食用信義區「饗饗微風店」供應之餐食後,陸續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因通報累計就醫人數達6人(含)以上,爰衛生局於同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並於下午3時8分通知業者,業者於3時31分回報確認,經衛生局要求業者停業惟仍有營業事實,公然挑戰公權力,衛生局從嚴從速開罰,絕不姑息。臺北市衛生局於114年1月7日晚間再次派員至「饗饗微風店」稽查,查獲業者未依規定暫停作業,仍有營業事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3款規定,考量業者為熱門餐廳且通報人次眾多,社會影響程度嚴重,及業者資本額及營業規模等因素,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截至今(8)日15時0分仍持續接獲多家醫院通報「饗饗微風店」疑似食品中毒共計32人,有持續擴大之虞,衛生局駁回「饗饗微風店」復業申請。臺北市衛生局1月7日中午接獲通報第一時間至現場針對作業場所之硬體設施、環境衛生、製程管理及人員衛生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核,查有冷藏食材未妥善封存、部分牆面不潔等2項衛生缺失,命業者限期改善,業者現場已立即改善並經複查尚符合規定。另經攝食調查,患者共食食品有生魚片、生蠔及干貝,因現場已無剩餘或同批製作之食品可供抽驗,爰採樣環境檢體4件、手部檢體4件,待檢驗結果出爐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說明如果民眾於同時段有於同地點用餐出現不舒服之症狀,請儘速前往就醫。如消費者欲申請消費爭議申訴調解,可至申訴網址:http://appeal.cpc.ey.gov.tw,點選「線上申請」,並瀏覽相關說明後提出申訴或於下載表格填妥後傳真或郵寄至臺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傳真電話:02-27221990)。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臺北市衛生局於114年1月7日陸續接獲醫院通報,多位民眾於114年1月5日食用信義區「饗饗微風店」供應之餐食後,陸續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因通報累計就醫人數達6人(含)以上,爰衛生局於同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並於下午3時8分通知業者,業者於3時31分回報確認,經衛生局要求業者停業惟仍有營業事實,公然挑戰公權力,衛生局從嚴從速開罰,絕不姑息。
臺北市衛生局於114年1月7日晚間再次派員至「饗饗微風店」稽查,查獲業者未依規定暫停作業,仍有營業事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3款規定,考量業者為熱門餐廳且通報人次眾多,社會影響程度嚴重,及業者資本額及營業規模等因素,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截至今(8)日15時0分仍持續接獲多家醫院通報「饗饗微風店」疑似食品中毒共計32人,有持續擴大之虞,衛生局駁回「饗饗微風店」復業申請。
臺北市衛生局1月7日中午接獲通報第一時間至現場針對作業場所之硬體設施、環境衛生、製程管理及人員衛生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核,查有冷藏食材未妥善封存、部分牆面不潔等2項衛生缺失,命業者限期改善,業者現場已立即改善並經複查尚符合規定。另經攝食調查,患者共食食品有生魚片、生蠔及干貝,因現場已無剩餘或同批製作之食品可供抽驗,爰採樣環境檢體4件、手部檢體4件,待檢驗結果出爐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如果民眾於同時段有於同地點用餐出現不舒服之症狀,請儘速前往就醫。如消費者欲申請消費爭議申訴調解,可至申訴網址:http://appeal.cpc.ey.gov.tw,點選「線上申請」,並瀏覽相關說明後提出申訴或於下載表格填妥後傳真或郵寄至臺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傳真電話:02-27221990)。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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