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劉承武檢察官表示,現在國稅局近萬條函釋都沒經立法授權,所以實質課稅原則就是違憲的,要改為「實質正當法律程序課稅原則。
圖二、陳祖祥律師表示,稅務機關已經被最高行政法院打臉的處分,為何不主動改?完全忽略在稅捐課徵上,有利不利人民事項,都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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