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東吳大學法學院財稅法研究中心、台灣稅法學會,舉辦「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議題研討會(一)」。
圖二:東吳大學法學院葛克昌教授認為行政執行署要特別重視納保法。
圖三:東吳大學法學院陳清秀教授表示,整個納保法上中下游都要注意保護納稅人權,不然會有漏洞。
圖四: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黃俊杰認為,形式審查並不能免除行政程序法的職權調查,也不能免除納保法裡面對納稅者有利不利的事項應該一律注意。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