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網銀集團宣傳同業併購才是維護股東權益的唯一樣態此種論點,恐怕過於狹隘,也忽略實務上同業間併購失敗案子屢見不鮮,諸如食品飲料產業Quaker and Snapple賤賣收場、百貨零售巨頭Kmart 與Sears破產收場、汽車大廠Benz與Chrysler慘賠火速拆家等,網路與傳統媒體巨頭 AOL與TimeWarner併購案更被列為史上併購最大慘案,同業併購的公司因為企業文化的衝擊,綜效跌至谷底、股東血本無歸的案例甚多。同業併購為何就可以發揮綜效,也尚未見網銀公司提出正面性的說法,若僅以「相同產業才是合適的結盟對象」說詞,論理上過於薄弱,至於有部分媒體報導領導者的說法是為了整合遊戲點數,這部分除了另涉及競爭法問題之外,為何遊戲點數發行公司全部都綁在一起就會有綜效?不免引人質疑,也引發另外的問題,網銀公司作為競爭者之一卻控制了所有的競爭者,網銀公司的利益會不會就凌駕於其他公司股東的利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