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吳景欽教授表示,財政部說超徵的錢要還國債,又說要發給地方政府,法律依據何在?財政部應該把所有資訊公開透明,不能隨便呼攏人民。
圖二、吳志光教授認為當務之急是把不合時宜、侵害人權、製造萬年殭屍稅單的判例廢掉。
圖三、高鼎懿指出,依據稅捐稽徵法,人民必須在30天內提出復查或訴願,差一天就救濟無門,但是國稅局卻可以不管60天內做出復查決定的規定,常常過了好幾年再開單,這也是造成萬年稅單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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