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劉承武檢察官表示,民事部份更重要的是民法的不當得利,民法第179條說,無法律上原因而取得的利益要還返,且如經過行政法院撤銷,認為是烏龍稅單,縱然法律原因事後不存在者,稅官也要返還獎勵金。
P2蘇煥智律師表示難怪台灣整個產業升級會面臨困境,因絕對無法逃過稅務制度,很嚴重的是,每個企業都沒有被愛惜,能拔的毛就盡量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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