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12月1日起,接送未滿7歲之兒童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之限制;其實,新北市交通局早己聽到家長的心聲了!新北市自去年9月起即推動「智慧停車2.0系統」試辦計畫,讓家長可以安心停車接送幼兒,不用擔心被開單,「智慧停車2.0系統」更將於111年擴大於有附設托幼的學校和全市托老等機構。 交通部於109年11月13日行文內政部警政署有關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2項規定,12月1日起,接送未滿7歲之兒童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之限制,而相關執法認定,請警政署轉知所轄警察機關。新北市交通局於同日收副本,並於11月23日轉知所轄警察機關。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表示,新北市從去(108)年9月起在永和區永平國小、板橋區文德國小的家長接送區試辦「智慧停車2.0系統」,以智慧停車柱及高位視訊等科技系統,在收費時段實施無紙化開單,民眾停好車後,即可利用停車柱繳費或行動支付繳費;上下學時段則採人性化管理,依照家長停妥車輛後,進出幼兒園接送所需時間,設定允許的6分鐘停車時間,讓家長可以安心接送進出學校,不用再擔心停車被開單,也讓車位公平分享給需要的人。 許芫綺指出,試辦以來深獲家長好評,因此已計畫擴大至汐止區秀峰高中、板橋區海山國小周邊路段,並自111年起逐步擴大到附設托幼的各級學校和全市托老機構設置智慧停車車格,讓家長、家屬都能安心接送,不必擔心臨停被開罰單、拖吊。 另,交通局表示,針對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在警政署執法認定標準尚未通報前,同仁在接獲民眾相關詢問時,未能給予明確的回覆,造成民眾困擾,交通局將會加強同仁的教育訓練。 資料詳洽: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 電話:(02)2970-2960分機8004 新聞聯絡:新北市交通局專員陳珮琦 電話:(02)29603456轉6976 聯絡人:陳珮琦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局本部 聯絡電話:6976
S__16015521 S__16015526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