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環保局於昨(11)日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區中直路旁觀音坑溪呈現乳白色,稽查員隨即趕赴現場,並於發現污染點位後沿上游巡查。雖然該址工廠林立,地下排水路錯綜複雜,稽查人員仍縝密推敲細微線索,終於查獲一處位於中直路上從事印刷的業者,將洗滌後含有染劑之廢水排入觀音坑溪中,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重將處新臺幣300 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昨日中午12點左右接獲當地民眾通報河川污染案件,稽查員立即趕抵現場,並於五股區中直路旁發現有廢水自管壁中流出,因該址工廠林立,且稽查人員到場時僅餘少量廢水,流出,研判廢水可能即將排放完畢。為取得稍縱即逝的有力證據,稽查人員依水色及污染物種快篩結果,搭配過往查處經驗,判斷並縮小可能的污染嫌疑對象,終於查獲一處位於中直路巷弄內從事印刷衣物的業者,由廠內殘餘痕跡發現業者未妥善處理洗滌染劑後之廢水,逕行排出廠外,稽查人員再施以示蹤劑比對流向,證實與場外污染廢水流向相符,業者見狀只得坦承疏失,遵從稽查人員指示立即停止污染行為。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重將處新臺幣300 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稽查員為即時掌握污染來源,以各項科學工具輔以可貴的經驗,追查稍縱而逝的違法跡證,終在稽緝而不捨的追查下,順利於2個小時內破案,並立即禁止可能持續污染河川之行為。 環保局提醒,各類事業若有產生廢(污)水,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以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若規模較大者,則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得不償失。 環保局也強調,後續仍將加強各河段水污染專案稽查,以遏止不法業者偷排廢(污)水污染河川水質,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才能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資料詳洽: 環保稽查科 許嘉琦專門委員 (02)29532111 聯絡人:黃文仰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研考法制股 聯絡電話: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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