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各區公所自明(110)年1月1日至同年2月17日公告受理109年底租期屆滿之三七五租約續訂、收回申請案件,出、承租人請儘速申辦,以維自身權益。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截至109年11月統計新北市各區公所登記有案之三七五耕地租約計522件租期將於年底屆滿,為利出、承租人申辦租約續訂或收回,各區公所已陸續通知出、承租人申辦相關作業,並將於明(110)年1月1日至同年2月17日公告並受理申請租約續訂或收回案件,如果出、承租人都沒有在期限內向區公所申請續租或收回,區公所即逕為辦理租約註銷登記,將結果公告30日並通知出、承租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話洽詢租約土地所在地之管轄區公所,將有專人提供詳盡的說明。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進一步表示,新北市自107年起,提供全市跨區代收租約登記及租佃爭議調解案件服務,民眾可就近選擇任一區公所送件,由代收案件之區公所核對申請人身分後,郵寄至租約土地所在地之管轄區公所辦理,歡迎多加利用。 聯絡人:廖育袗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 聯絡電話: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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