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 新店十四張B單元都市計畫於109年1月14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61次大會審議通過,並依決議於109年7月26日辦理再公開展覽30日,公開展覽期間收到有關樹木保護、地方文史記憶保存、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等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後於109年10月7日、10月23日及11月4日召開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討論,經109年11月20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3次大會審議通過,續於110年1月報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110年3月18日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聽取民眾陳情意見及計畫案內容討論,尚未定案。 有關民眾關心文化資產保存、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等相關議題,摘要重點如下: 一、本計畫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前於108年10月30日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並已獲得本案區段徵收具有公益性及必要性之結論。 二、本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包含5.61公頃之公園用地(兼供污水處理廠使用)、2.95公頃學校用地、1公頃社會福利設施用地、0.84公頃停車場用地(兼供轉運站及捷運設施使用)及機關用地、公園用地、抽水站用地、道路用地等服務新店地區之公共設施用地,佔計畫總面積之57.34%。 三、有關民眾陳情文化資產保存議題,其水圳、過水橋、古厝之門樓、古墓經過文化資產委員會審議均未登錄為文化資產,惟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在不影響整體規劃配置前提下,已參採民眾陳情意見,同意將明記堂古厝之門樓、既有水圳及過水橋將納入公園規劃設計予以保留,古墓則由後續區段徵收工程協助遷葬事宜;另為保留珍貴樹木,於安坑輕軌K9站旁劃設1處公園以保留珍貴樹木及樟樹群、調整機關用地位置以原地保留公告珍貴樹木之茄苳樹。 四、目前本案仍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相關內容尚未定案,將持續參考民眾意見進行討論。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邱副局長信智 資料諮詢:都市審議科許仁成科長 電話:(02)29603456轉7141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陳文傑專員 電話:(02)29603456轉7175 聯絡人:高千琇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審議科 聯絡電話: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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