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10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3月下旬陸續寄送。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以下多元繳稅方式: 1.即日起,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110年5月5日24時前亦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 2.110年3月27日起至5月5日前,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繳納,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 3.即日起至110年5月5日前,亦可選擇以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代碼166#)或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稅。亦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納。 該處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免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可直接利用下述方式快速繳稅: 1.於110年3月27日起至5月5日前利用車牌號碼及身分證號/統一編號或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AIWAN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繳稅款。 2.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於110年3月27日至5月5日23時前,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線上查繳稅,金融憑證除外),列印繳納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消費稅科 科長葉淑儀 電話:02-89528200轉600 撰稿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消費稅科 股長尤鎧政 電話:02-89528200轉181 新聞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企劃服務科 股長劉渟琳 電話02-89528200轉130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企劃服務科 聯絡電話:89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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