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藝文圈小有名聲的非洲鼓老師詹慧玲,22日遭中壢警分局警員以「陌生臉孔」為由,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攔查。對此,時代力量立委、律師邱顯智表示,中壢分局的說法有不懂該法之虞,警察執法應遵守「policing by consent」(民許警治)原則,如果未獲得法律授權,人民自然沒有提供資料的義務,警察連1分鐘都不該浪費人民的時間。
邱顯智說,「容我提醒各位警察長官:在現代法治國家,警察不過是穿上制服的人民。而警察執法,更應該遵守『policing by consent』(民許警治)的指導原則。如果沒有得到法律授權,人民自然沒有提供資料的義務,警察連一分鐘都不該浪費人民的時間。」 最後,邱顯智說,「如果不能恪遵法治國的要求和精神,那就不再是服務公民的『rule of law』(依法而治),而是將人民視為客體的『rule by law』(以法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