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 109.7.25. 新莊區新北大道7段私有大樓 影響環境衞生將依法要求改善並重罰 【新北市訊】針對新北市轄內民間私有的建築物環境髒亂、孳生蚊蟲及民眾居住恐慌等問題,市府相關單位已多次前往現場會勘並要求改善。 工務局表示,該私有建物於民國88年領有建築執照,要興建地上5層地下1樓之建築物,迄今未完成,建築執照早已逾期失效。 市府工務局及環保局多次要求起造人及土地所有權人改善環境衞生,均未改善,市府將依法重罰。 工務局表示,依照建築法及環境保護相關法令規定建築物、建築基地或相關設施,應維護其結構安全及環境,不得有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及市容觀瞻的情形。 因此,工務局呼籲該私有建築物的起造人及土地所有權人應維護該址環境衛生安全,避免造成都市危害,若不改善,市府將依法重罰。 主辦單位聯絡人:施工科科長潘亮宇 聯絡電話:29603456-5757 承 辦 人:陳俊智 聯絡電話:29603456-5736 工務局新聞聯絡人:夏敏華 聯絡電話:29603456-7757 聯絡人:夏敏華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本部 聯絡電話: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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