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為降低淡水河污染來源,確保水環境品質,新北市必須持續不斷推動即時有效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積極推動生活污水下水道建設、設置濕地及礫間現地處理設施,另外針對工業廢水亦結合相關局處積極管理。在本市水利局積極推動下,截至109年8月底接管率66.11%,累積接管戶105萬6745戶外,淡水河截流系統仍持續截流操作中,後續配合中央污水六期建設計畫持續推動本市各區污水建設。 環保局說明,淡水河流域由新店溪、大漢溪、基隆河及淡水河匯流而成,流經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等縣市,因新北市交通及地理位置等優越原因,轄內工商蓬勃發展,水污染列管事業1799家,以大漢溪河系的列管事業比例最高(約800家),其中不乏電鍍、金表及印刷電路板等高污染行業群聚,間接導致塔寮坑溪匯入淡水河(新海大橋)偶有水質不佳等情況,另淡水河具潮汐變化,因潮汐推移導致污染容易淤積於新海大橋至忠孝橋之間。 環保局表示,本市為了提升淡水河流域水環境品質,成立「新北市河川流域治理平台」,由謝副市長政達擔任會議召集人,每月召開會議,除借重邱敬斌副秘書長治理經驗,另視個案內容邀集環保、水利、經發、農業、城鄉、地政、拆大、研考會、轄區公所等權責機關研商討論。藉由市府團隊分工合作,以河道工程改善、輔導管制、稽查管制等方式多管齊下,提升整體新北市轄內水環境品質。 另本市環境保護局針對轄下水污染列管事業要求工廠於營運前應先設置廢水處理設施,經審查確認才能發放排放許可;更落實產源責任,宣導水污法法規或廢水處理操作實務;也針對工廠(電鍍、金屬表面處理業等)污染熱區附近流域,對真色色度(ADMI)及重金屬銅加嚴管制,逐步讓河川內重金屬合格率逐年提升。 此外,本市環保局也定期監測河川水質以及運用科學稽查輔助,包括水質連續監測、地下不明異常管線探測、雨水分支管或側溝內部攝影調查暗渠內有無不明暗管、利用透地雷達查探地下有無異常結構體、空中攝影蒐證、即時影像監控等;還有針對歷年曾有違規紀錄的業者進行深度稽查,並適時聘請專家學者到工廠現場輔導,提出具體且可行的改善建議;以及與檢警建立聯繫合作平臺機制,積極蒐證、佈線追查。 環保局指出,108年度稽查事業共7,212家次,處分323件,處份金額1,980萬1,098元,停工18件,移送10件。109年度截至7月底止,稽查事業共3,418家次,處分179件,處份金額1,266萬9,113元,停工16件,移送7件,歇業1件。 環保局強調,淡水河全流域嚴重污染長度比例由92年21.8%下降至109年1-7月 5.6%,已逐漸改善,RPI由92年4.28(中度污染)改善至109年1-7月2.88(輕度污染)。另依據環保署「水體污染總量管制執行手冊」推估109年BOD污染來源(生活污水97%、事業2.5、畜牧業0.5%),環保局表示河川整治水質需觀察長期的變化趨勢,而不能用單一次監測數據以篇概全論之。 資料詳洽: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股長 電話:(02)2953-2111分機1009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許瑜庭 電話:(02)2953-2111分機1013 聯絡人:許瑜庭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研考法制股 聯絡電話: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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