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110年1月1日起將陸續新增27項新措施,其中為本市實施之新措施計17項,配合中央實施之新措施計10項,持續從服務面進行變革與精進,希望提供民眾更優質、便利的生活,例如:自1月起,調解行政作業管理系統上線,民眾得即時查詢聲請案件辦理進度;建造執照無紙化審查及使用執照副本無紙化,提升行政效能;於5月起,實施額滿國小線上審查作業,減少家長至現場排隊等候,亦減輕學校行政負擔。其他修正與調整管制措施項目,因涉及民眾權益,特別提醒民眾多加了解。 有關本市食安方面,自1月1日起,公告市售之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皆須落實標示豬肉及牛肉原料原產地,積極輔導業者於本市食材登錄平臺揭露產品之豬肉牛肉原產地,加強稽查各級學校供應膳食業者肉品使用情形,一律採用國產豬肉及牛肉生鮮食材,並增訂相關罰則,阻絕萊豬進入校園。 於強化公安面向,自1月1日起,針對風險較高之大規模建案工程(規模達地上16層以上或地下4層以上),透過建築勘驗機制要求取得低風險工地認證標章,以保障勞工權益;要求產出剩餘土石方之建築工地採用電子聯單管控運送流程及裝設CCTV(即時監視系統)進行土石方出場管控。 有關交通安全防治方面,自3月1日起,將在汐止區汐萬路3段6.2至14.3K建置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設備,北宜公路19K至23.1K區間平均速率執法將延伸建置偵測路段至新北宜蘭交界處(56K),並採多點分段偵測,請民眾多加留意。 另配合中央政策推行,自1月1日起,包含新一代國民身分證(New eID)可用於網路申請第一類電子謄本,擴大電子謄本網路服務對象;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應標示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及果蔬汁含量等數值;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有關「汞」之禁止應用事項及修正「放流水標準」部分管制項目與限值;實施「聲音照相-科技執法」,50公里以下道路聲音標準為86dB,50~70公里道路聲音標準為90dB,若超標直接照相開罰,違規可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請民眾多加注意。 新北市政府研考會表示,市府團隊為提供市民更便利的生活,會持續研議精進各項為民服務措施,打造新北市成為幸福的宜居城市。本次新增之措施,請參閱附件新措施一覽表,或洽新北市政府市政服務專線(02)29603456。 資料詳洽研考會 新聞聯絡人 江芳瑜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667 副主任委員 紀淑娟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605 為民服務組組長 黃靜儀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622 聯絡人:江芳瑜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綜合規劃組 聯絡電話:8667
110年上半年新北市27項新措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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