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為防堵笑氣濫用危害民眾健康,自去(109)年10月30日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笑氣納管至今,新北市環保局與警察局合作加強聯合稽查,共破獲19件非法吸食販賣笑氣違規案件,總計33人遭逮並沒入鋼瓶55支,皆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對於未持有核可文件擅自運作笑氣者,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規定,可裁處新臺幣3到30萬元罰鍰,並沒入笑氣鋼瓶。經分析查獲之違法案件樣態,未成年違規者佔比高達三成,其透過網路通訊軟體(如微信、Line)以一支1,500元到6,000元不等價格,向不肖業者以外送方式下訂笑氣鋼瓶後,帶回旅館、車上或自宅吸食笑氣。 警察局土城分局於去年12月2日在土城區金城路上某汽車旅館,查獲4位年輕人持有笑氣鋼瓶及大量氣球,正準備開派對吸食笑氣助興。土城分局帶回偵辦後發現,4位年輕人皆為未滿18歲的未成年青少年,其中一位更只有16歲,即由環保局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也是全國第一張青少年違法使用笑氣的罰單。 為維護社會秩序及市民健康,行政院環保署於去年10月30日將「笑氣」公告列管為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後,新北市政府即與環保署、經濟部、衛福部等部門展開輔導查核,要求本市上游笑氣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應取得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並應如實申報運作紀錄等資料,嚴格管控笑氣的流向,目前已聯合稽查43家笑氣運作業者。 環保局呼籲民眾,切勿因為一時的好奇或貪圖享樂而吸食笑氣。笑氣雖未被列管為毒品,但對健康有害,吸食笑氣可能會導致呼吸困難、胸悶、心臟缺血、嗜睡、視覺系統及腦部受損、精神混亂等症狀,嚴重也可能造成死亡;而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身體發育尚未完全成熟,吸食笑氣恐併發脊髓神經受損退化,造成嚴重危害。 環保局強調,違法使用笑氣依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民眾若發現有違法販賣使用笑氣的情形,請即時撥打新北市政府1999市民專線反映。 資料詳洽: 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鄭博雄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3231 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股長 電話:29532111分機1009 新聞聯絡人 許瑜庭 電話:29532111分機1013 聯絡人:許瑜庭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研考法制股 聯絡電話:1013
新北市政府與環保署、經濟部、衛福部等部門展開笑氣聯合輔導查核 新北市環保局及警察局聯合稽查笑氣販賣公司鋼瓶進出貨情形 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氣體公司加強稽查 新北市環保局與警察局合作加強聯合稽查,共破獲19件非法吸食販賣笑氣違規案件,總計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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