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職場不容火爆!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去年實施火災爆炸危害預防專案檢查,針對轄內 30 家事業單位實施「先輔導後檢查」,初檢發現事業單位全部違反作業安全規定,缺失項次達 159 項,其中以火災爆炸及化學品管理缺失項目最多,達69項次(43%)。經發函輔導改善並實施追蹤檢查後,改善率達92%,不過仍有2家事業單位(擁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信綺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於期限內改善缺失,已各處以3萬元罰鍰,並將持續追蹤至全部改善為止。 勞檢處表示,去年底旭富製藥桃園廠大火震驚各界,分析火災爆炸案災害發生原因,主要為事業單位欠缺使用及處理易燃液體、氣體的安全認知,且對作業環境危害辨識能力亦明顯不足。因此,勞檢處特別邀集火災爆炸專家及學者陪同對相關廠商實施輔導及檢查,希望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知能,督促並輔導事業單位落實防災措施,以降低勞工作業風險,預防職業災害的發生。本次專案檢查有2家事業單位遭罰鍰處分,其原因都是工作場所有易燃液體蒸氣或可燃性氣體滯留疑慮,卻未採取通風、換氣措施,或未使用具有防爆性能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 勞檢處最後呼籲,火災爆炸危害容易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災後場景常令人怵目驚心,雇主應做好下列事項:(一)對有易燃液體蒸氣或可燃性氣體等滯留的作業場所,應採取通風或換氣等措施,並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二)高壓氣體的使用或貯存應加固定並妥為處置;(三) 應加強現場危害性化學品的管理(如張貼危害標示及提供安全資料表)。否則一旦發生職災,雇主除應承擔行政責任外,亦須負起民事賠償及刑事過失責任。提醒事業單位確實做好防災措施,避免火災爆炸意外的發生。 撰稿人:勞動檢查處 陳佳宜 22523299分機711 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 科長羅棨峰 22523299分機700 聯絡人:陳佳宜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秘書室 聯絡電話:02-22523299轉711
高壓氣體的貯存應加固定並裝妥護蓋 對有液化石油氣滯留的作業場所,應保持通風措施 現場危害性化學品的管理(以公告板標示危害圖式及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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