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府為提升都市設計審議效率及品質,由去年迄今陸續建置都市設計審議平臺、修訂「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一戶一車位規定及訂定「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等法規及行政作業流程,使審議更加客觀、進度透明,經研考會於109年底針對都市設計審議調查建築師及業者之滿意度到達80%,為歷年滿意度最高的調查。 日前修訂刪除的一戶一車位規定精神在於配合未來都市發展修正審議原則,考量TOD發展及鼓勵共享運具概念,市府積極推動大眾運輸系統建設計畫,整體規劃三環六線捷運系統正陸續完工與通車,藉由完整火車、捷運系統的分佈,配合完善的公車運輸系統及發展共享運具,引導生活、就業、就學及商業等行為,改變民眾對於交通運輸工具之使用類型,加強大眾運輸系統之使用,已非傳統以汽機車作為通行交通工具的時代。 而110年1月14日實施的「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對於停車空間設置剛性規定調整,依各區發展特性回歸於都市計畫中明定,並藉由交通專業審查,配合實際需求設置停車空間,以誘導大眾運輸之發展,並可減少不必要之開發破壞。 另外「都市設計」是都市風貌與發展之形塑的方法,因應申請審議案件及會議場次增加,考量部分申請案僅為保住建照或便宜行事,未思考周全就將品質不佳的報告書送件闖關,導致浪費審議行政資源,爰此,為提升新北市審議品質,市府邀集專家學者及業界公會共同研商,皆肯定秉持「使用者付費」的精神訂定「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除依據不同審查程序及加計項目,以限定召開2次為限,每次收費從2萬元至6萬元不等,除保障申請人於一定的審議次數內完成審查,也希望藉由收費提升審查案件品質。該政策預計110年5月1日起發布實施。 發言人:城鄉發展 局主任秘書林炳勳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都市設計科李淑鈴科長 電話:(02)29603456轉7243 新聞連絡:城鄉發展局新聞連絡人陳文傑專員 電話:(02)29603456轉7175 聯絡人:陳泛齊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設計科 聯絡電話:7203
成為國際都市新門戶,並帶動地區特色發展_0 藉由環境及動線調整,使周邊空間重新整合 DSC_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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