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於近期接獲民眾陳情,有飼主在蘆洲區巷弄中將一隻邊境牧羊犬飼養在戶外鐵籠中,籠內並無提供飲水,110年1月7日適逢寒流來襲,氣溫驟降天氣相當寒冷,被飼養在戶外的邊境牧羊犬健康狀況令人擔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飼主仍拒絕改善飼養方式,當晚動保處要求飼主立即將邊境牧羊犬移入室內安置,經過協調後,飼主委託親友打開籠子鎖將犬隻帶到室內飼養,而飼主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動保處處以3,000元罰緩。 據報案民眾表示,這隻邊境牧羊犬長期被飼養在蘆洲區巷弄私有土地上,經常未提供充足飲水。飼主張○閔已多次被民眾陳情不當飼養,包含長期關籠未將飼犬帶出籠外活動,環境不佳等。先前動保處訪查時,飼主表示正在搬家中,會帶犬隻帶到新家飼養,也答應委託親友將飼犬帶出籠外散步。飼主表示狗籠水盆放在籠內被打翻,所以盆內沒有水,後來已用鐵絲將水盆固定。近日寒流來襲氣溫驟降,動保處再派員現場稽查,發現水盆中確實無飲水,並要求飼主立即將犬隻帶回,移至較溫暖的室內飼養。 由於現場鐵籠已上鎖,動保處人員造訪附近鄰居後,熱心民眾提供地主聯繫方式,地主知情後親自到場並配合動保處協助聯繫飼主,請親友協助到場將犬隻帶離安置。該名親友表示自己平時會幫忙餵飼邊境牧羊犬,願意與原飼主聯繫,她主動要求飼主將犬隻過戶給她,領養該犬隻登記成為新飼主,將邊境牧羊犬帶離戶外寒冷環境。 動保處表示,飼主應善盡責任,提供寵物安全的生活環境,近日寒流頻繁來襲,請飼主注意寵物保暖情形,為動物提供舒適生活環境;且應為寵物提供24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違者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依法處以3,000元至1萬5,000元罰緩,請飼主照顧寵物應用心,養牠、愛牠就要照顧牠一輩子。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秘書室胡佳楠主任 電話2959-6353分機267 手機0939-379270 聯絡人:胡佳楠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267
動保處派員至現場與民眾協調。 被牽出籠的邊境牧羊犬。 飼主應為寵物提供24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 邊境牧羊犬上車回家。 邊境牧羊犬終於出籠。 邊境牧羊犬與空蕩蕩的水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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