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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官我最大?人民痛斥稅暴力不合理

稅官我最大?人民痛斥稅暴力不合理【記者謝婉玲/綜合報導】在民間人權及法稅改革團體的努力之下,越來越多的稅災戶勇敢站出來,以自身經歷陳述遭受國稅局不合理、不合法課稅,彷彿另類恐怖稅暴力横行。來自中台灣的代書李小姐表示,多年前她代辦建築公司董事長(當事人)岳父過世的遺產稅事宜。因死者名下沒什麼財產,以為應很快可結案,沒想到等了很久,最後卻收到國稅局一張8千多萬的贈與稅及遺產稅單。原來當事人與死者簽有合約書,註明用死者的名字當公司地主,卻被國稅局認為是死者兩年前過戶給當事人,視同贈與,要課贈與稅及遺產稅8千多萬。李小姐表示,法律上死者是自然人,當事人是法人代表,兩者根本不構成贈與的關係,怎麼會有贈與稅及遺產稅產生?然而即使公司的合約書都很完整,會計師及她據理力爭,國稅局始終還是要求須繳2百多萬的稅金,直說:降很多了,還是去繳一繳吧!但因當事人堅持不繳不該繳的稅,此案前後花了4年多才結案撤單。李小姐表示,沒有經歷過的人,還難想像其中的煎熬。明明是黑白很清楚的事情,國稅局還是有理說不清及動輒協商要脅,雙方武器不對等,人民付出代價實在太高了。稅務員我最大,不只一例。南部一位柯姓民眾多年前父親往生,遺產過給母親時,課徵400萬遺產稅,他誠實申報繳完。49天後母親往生,國稅局卻要再課徵一次遺產稅,開出350萬稅單,他依遺贈稅法「5年內不得重複課稅」的規定,請立委幫忙處理協調,國稅局竟喊價,不然繳150萬?!柯姓民眾表示做事有原則,於法無據就不該被課稅,後經聲請釋憲?收到大法官釋字第622號解釋:「國稅局重複課稅於法不合,不需繳稅。」才終於還給柯姓民眾公道。隨著越來越多稅災故事的揭露,讓人不禁懷疑稅務員究竟是不懂法還是不甩法?確定的是,民間要求法稅改革的聲浪及動作越來越大,星火燎原,不可不慎。稅務機關勢必無法假裝聽不到看不見,而不正面回應人民團體的要求進行改革。圖說:民間要求法稅改革的聲浪及動作越來越大,痛斥稅暴力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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