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昨(22)日上午11時環保局接獲民眾反映五股坑溪疑似遭油污污染,環保局立即派員前往查察,發現污染源為上游食品工廠,該工廠雖設有廢水處理設施卻未妥善維護,導致處理調理食品產生廢水,逕行排放至五股坑溪,造成該址至下游水體河面浮有油脂,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環保局並責令該公司加強廢水處理設施功能並增加維護頻率,後續仍將不定期前往巡查,倘再發現污染行為將從重處分。 環保局說明,稽查員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發現溪水表層浮有油脂,立即採集水樣檢測,其pH值為7.88、水溫24.3度,急毒性及重金屬等項目均未檢出,但現場仍持續有浮油於水門舌閥溢出。為取得有力證明,稽查人員旋即沿上游尋找污染來源,發現上游食品工廠因未妥善維護防治設施致生處理作業廢水,逕將廢污水沿場外側溝排放至五股坑溪,影響水體水質。 環保局表示,河川污染多屬間歇發生且稍縱即逝,為取得有利污染事證,除有賴稽查人員現場判斷及經驗累積,亦仰賴民眾掌握第一時間報案,留下相關具體資訊及位置,才能有效找出污染源,避免污染情事持續發生。 環保局提醒,工廠產生之廢(污)水,無論多寡均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若規模較大者,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並將清洗廢水納入許可規範一併處理,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環保局強調,後續仍將加強各河段水污染專案稽查,以遏止不法業者偷排廢(污)水污染河川水質,也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資料詳洽: 環保局稽查科 許嘉琦專門委員 電話:02-29532111#3031 新聞聯絡人 徐維遠秘書 電話:02-29532111#2059 新聞聯絡人 許瑜庭 電話:02-29532111#1013 聯絡人:許瑜庭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研考法制股 聯絡電話: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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