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 三重地區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已於110年2月19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6次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完成公設解編保障地主權益,並加速相關公設開闢使用。 為解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取得之問題,新北市政府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積極辦理公設解編都市計畫檢討作業,以保障地主權益。本案自107年12月辦理公開展覽,歷經6次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議及會勘,並提經110年2月19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6次會議審議通過,預計110年4月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未來將透過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整體開發,原公保地地主以領回55%可建築用地為原則,以落實市長「利民、便民、愛民」之新三民主義政策。 城鄉發展局表示,本次檢討標的包含公四十四、公四十五、玫瑰公園(公四十二)、幸福戲院前綠七用地、市十五等10處公共設施用地,其中公四十四、公四十五面積約0.854公頃,現況多為鐵皮建物,本次經採納民眾建議方案及委員討論後,將未來可實質開闢之公園位置規劃配置於環河南路及成功路50巷,以提高公園可及性。另玫瑰公園(公四十二)亦採納地方意見及現況使用情形,將現作為公園使用之道路用地檢討變更為公園用地,使玫瑰公園更具完整性,供民眾休憩使用。 有關三重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相關計畫書、圖及市都委會會議紀錄,民眾可於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點選「熱門服務」之「各項文件下載」或「主題專區」之「都市計畫」查閱。 發言人:邱代理副局長信智 資料諮詢:都市計畫科鄭博仁科長 電話:(02)29603456轉7133 新聞聯繫:新聞聯絡人陳文傑專員 電話:(02)29603456轉7175 聯絡人:鄭雅勻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 聯絡電話:7124
圖1公四十四現況示意圖 圖2公四十五現況示意圖 圖3公四十四、公四十五細部計畫示意圖 圖4公四十二現況示意圖 圖5公四十二細部計畫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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