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近期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多起購買寵物消費糾紛案件,由於冬季為犬小病毒好發季節,該病潛伏期較長,動保處除輔導店家加強環境消毒外,也邀請新北市獸醫師副理事長簡子宏講解寵物業防疫宣導課程,讓店家從業人員認識犬小病毒疾病特性及傳播途徑,教導店家如何使用消毒劑來杜絕疾病發生,動保處也主動公布特定寵物業評鑑名單,民眾買狗前可以先上網查詢、選擇評鑑優良店家,購買更有保障。(詳情可洽https://bit.ly/3pFLxt2查詢) 消費者楊小姐1月10日購買後,犬隻發生咳嗽及腹瀉等症狀,緊急送醫驗血檢查,1月13日診斷為犬出血性腸炎,有立即生命危險,獸醫師即刻安排住院,但仍不治死亡;另1位消費者關小姐於1月7日於寵物店購買1 隻博美幼犬,1月11日經動物醫院診斷為犬小病毒性腸炎合併休克症狀,尚在動物醫院照護期間,消費者向寵物店家反應要求解除買賣合約,因應犬小病毒疫情發生,動保處派員輔導店家每日消毒,以減少病原孳生,並於今(110)年1月29日舉辦寵物業防疫宣導課程,特別邀請專家學者來傳授寵物店家如何照護幼犬,如何有效使用消毒水及消毒水應該要稀釋多少倍,並提醒店家消毒水在稀釋後不適合長期存放,隨著存放時間消毒劑力價會逐漸下降,應盡快使用完畢,業者應經常更換不同類型的消毒水,來提昇消毒的效果,杜絕疾病,防範未然。 消費者楊小姐及關小姐要求寵物店家退還購買費用並支付醫療費用,店家表示僅願意賠償一隻同等值幼犬,但消費糾紛協調未能達成共識,後續可向市府法制局消保中心召開第2次協調會議,提醒民眾購買寵物時審視買賣契約內容,有些寵物店買賣契約保障日期比較短,發現寵物生病時,可能已經超過了保障時間,另外買賣契約理賠條件也要注意,買賣契約內要求消費者,要以合格動物醫院提供的驗血報告才能理賠,往往動物醫院的疾病快篩結果不得作為理賠依據,另契約條款中亦無退費的規定,市府消保官每月會公布新北市消費協商不到場業者名單,在法制局官網https://bit.ly/3pGW7Qj公告,民眾可以參考確認店家信譽後再購買,才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動保處表示,除了輔導店家加強消毒阻斷疾病傳播外,也主動公布評鑑名單,民眾可以參考寵物店評鑑成績,再向評鑑優良店家購買寵物;另外民眾選擇簽定公版定型化契約書可享有多一份保障,此外民眾也可以到新北市8所動物之家認養毛寶貝,且不需支付任何費用,目前毛寶貝們藉由志工及訓練師的陪伴訓練,可作為校園犬、樂齡陪伴犬、守護犬來陪伴您,歡迎民眾前來認養;新北市政府也呼籲「支持認養不棄養」、「愛牠就不要拋棄牠」,並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善盡寵物飼主責任。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秘書室主任胡佳楠 電話:29596353分機267、0939379270 聯絡人:胡佳楠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267
李律師向寵物店家宣導動保法及消保法 副理事長向寵物店家宣導施打疫苗的重要性 動保處至寵物店查核 掃描犬隻晶片 動保處至寵物店查核 製作談話記錄 新北市獸醫師公會副理事長宣導消毒的重要性 寵物店家參加動保處舉辦的防疫宣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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