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今天是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2起消費者網路購買貓糾紛案件,特別呼籲民眾應在店家選購犬貓,購買寵物熟記4步驟:察、證、驅、契。1.察:觀察寵物健康狀況,2.證:請店家提供動物醫院開立健康證明書,3.驅:購買有驅蟲施打疫苗犬貓,4.契:採用新北市定型化特定寵物買賣契約書。才能保障自己消費權益,減少日後買賣糾紛發生。民眾可先查詢寵物店家有無許可證字號,是否為農委會公佈之合法寵物業者名單(https://reurl.cc/g7Wprz)。 動保處110年3月份受理林小姐自三重狗貓淘寶網企業社網站選購一隻幼貓,在台中面交,店家聲稱該貓已滿2個月,體重520公克,飼養2周後貓咪卻死亡;另一位劉小姐在網路上買了一隻布偶貓,在三重店家騎樓面交,隔天貓咪出現病徵,送回店家醫療。前述店家均未提供飼養須知、獸醫師開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已違反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依動物保護法第28條規定裁罰新臺幣4萬至20萬元罰鍰。 消費者購買寵物前應慎選寵物店家及至現場觀察動物健康狀況,是否能自主進食飲水,觀察寵物:「眼明鼻濕耳無味,毛亮無蟲不掉毛,眼鼻皆無分泌物,肛門乾淨便黃條。」就是健康好寶貝。消費者可要求店家為寵物施打基礎疫苗及體內外驅蟲,民眾購買寵物應多花些時間仔細觀察該動物的健康狀態,挑選健康犬貓;販售網路貼文無法準確判別寵物健康狀況,建議民眾到實體寵物販賣店面挑選,以免造成後續消費糾紛。 動保處表示,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請民眾購買寵物熟記4步驟:察、證、驅、契,來保障自己消費權益,減少日後買賣糾紛發生。民眾可至動保處官網查詢108年評鑑優良寵物店家(https://is.gd/NMExgk),亦可下載使用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https://is.gd/eQffKG),購買犬貓應檢視業者所提供相關文件,如飼養須知、犬貓晶片號碼、母犬貓來源晶片號碼、獸醫師開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請勿向非法繁殖業者購買,以響應全民共同杜絕非法寵物繁殖、買賣,從源頭管制,保護動物尊重生命。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秘書室主任胡佳楠 電話:29596353分機267、0939379270 聯絡人:胡佳楠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秘書室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267
店家懸掛合法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是否有足夠的運動空間 眼睛明亮、精神飽滿 飼養環境是否乾淨衛生 觀察犬隻活動力是否正常 觀察寵物健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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