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費標準」案,提經110年3月17日本府529次市政會議提案討論通過,預計110年4月初發布實施。基於「使用者及受益者付費原則」,杜絕部分申請案僅為保住建照或便宜行事,未思考周全就將品質不佳的報告書送件闖關,導致浪費審議行政資源,市府訂定收費標準提升審議品質及效率。 市府進一步提高都市設計審議行政效率,強化服務品質,落實無紙化系統原則,運用軟體科技重新整合及管理行政流程以提供更便民的服務,導入電子化審議流程、申請文件無紙化作業、雲端管理作業以及無紙化審議作業等,行使都市設計審議要求,有效監控過程,以保障本市公共空間環境形勢,提昇本市優良生活品質,落實「都市設計」與「審議」兩項作為,預計110年下旬朝向全面無紙化方向推動,邁向智慧城市新里程碑,未來更能隨時取得最新審議進度,落實行政的透明化,同時也達成節能減碳的宣示。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邱代理副局長信智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都設科李淑鈴科長 電話:(02)29603456轉7243 新聞連絡:城鄉發展局新聞連絡人陳文傑 電話:(02)29603456轉7175 聯絡人:陳泛齊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設計科 聯絡電話: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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