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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16/09/04 03:21:00 PM
發稿人:陳梅

高榮志:透過全民參與 司法改革才有意義

高榮志:透過全民參與 司法改革才有意義記者王維岷 /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中,回應全民熱切期盼司法改革提出允諾,台灣的司法改革究竟應何去何從,已成為全民關切的議題。8月27日下午由財團法人台灣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會與國父紀念館主辦的「法治教育系列講座」,邀請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在該館以「2016年,全民司法改革運動,起跑!」為題,探討全民司法改革運動的轉變、試作與展望,透過他深入淺出的觀察與分析,讓關心司改的民眾有不同的思考方向,現場討論非常熱烈。 畢業於台大法律系的高榮志,在英國格拉斯大學取得人權與國際政治碩士學位返國後即進入基金會,長期在司法實務上耕耘。他表示,現在法官和檢察官的素質已有提升,但人民仍給很低的評價,應是肇因於長期以來在威權體制下,人民對司法早已失去信心所致。他認為,司改無法一蹴可幾,需要長期經營,而全民參與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高榮志說,民間司改會成立20幾年來,已從平反冤錯案階段,走入完善司法體制、監督司法的階段。1987年解嚴後,黨禁、報禁陸續解除,社會越來越自由、開放,人民開始敢跟檢察官、司法官抗衡後,冤案一一浮現。1990年代發生的蘇建和案及徐自強案,法官未注意其他證據,僅憑自白即判死刑,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規範。當事人在司改會協助下,雖然最後終於免除死刑,但人生已經完全變調。高榮志認為,若制度、體制改變,就不會有這麼多冤案,所以完善司法體制很重要,人權法治觀念需翻轉;在大家的努力下,如今作筆錄時已全程錄音、錄影,連日本人都稱羨。民間司改會與政府間的關係已由平反冤案、監督對抗,轉變為合作協助的角色。他指出,以前台灣是威權時代,司法不獨立,但過與不及都是問題,獨立性太高時就要有監督機制。 1999年第一次司改會議,因為是以投票方式表決,所以光是為了代表權就吵翻天;高榮志認為,2016年記取教訓,應有所改變,要讓所有的人都能表示意見,也就是以擴大參與、公開透明、法治教育為目標的「全民司法改革運動」。這個運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蒐集問題」:因為每個人對「司法哪裡有問題?」都有不同的想法,因此要透過網路或深入民間,多元蒐集不同的人,從不同角度與經歷感受到的司法問題。第二階段「分析成因」:邀請審、檢、辯、法學及非法學的學者、民間團體代表等專家,協助分析問題背後可能的成因,同時也邀請民眾參與網路討論並參與評估會議。第三階段「找出解法」:完成前兩個階段後,就會進入第三階段的「訓練項目」,並依此來運動,朝向型塑健康的司法體系邁進。在擬定解決方法時,民間司改會將逐一列出各種解方的優缺點,執行上可能遇到的困難及其配套作法,以求更完善周全。 高榮志表示,唯有經過第一、二階段與民眾對話溝通,第三階段才有意義。他期待從人民這端蒐集到的意見整理出來後,可以馬上做的就趕快去做;需要立法的就趕快立法,需要跨部會協調的就趕快協調,不要再用表決的方式,因為大家的共識其實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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