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勤隊法治教育《車速異常遭攔檢,酒駕刑法不能免》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0萬元以下罰金。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犯本條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提醒官兵春節將屆,各種餐敘飲酒機會增多,切記酒後駕車是一場無法回頭的冒險,請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其他安全方式回家,以免危及自己與往來人車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才能遠離悔恨與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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