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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1/06/07 02:33:00 PM
發稿人:納稅服務科 | 修改新聞稿
疫情房屋減稅,如屬未公告強制停止營業場自主停業或縮減面積者,仍應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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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klcg.gov.tw/tw/...

 
 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1-06-07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郭姿伶  
 聯絡資訊:24331888分機322  
  
  近來有民眾詢問,因疫情影響,營業場所房屋稅為何沒有主動調降改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計算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隨著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政府針對休閒娛樂場所(包含八大行業)、觀展觀賽場所、教育學習場域等公告強制關閉。為即時協助納稅義務人減輕房屋稅負,經政府強制停業者,稅務局主動依主管機關提供清冊或查得資料核定停止營業期間房屋稅,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免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該局提醒納稅人注意,其餘未經政府公告強制停止營業之營業場所,如受疫情影響自主停業、縮減營業面積等,屋主仍應提出申請,方可適用較低房屋稅率,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1.5%)課稅。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ㄧ步了解,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03至317,將有專人會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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