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環保類 發布日期:2021-01-07 發布單位:行政科 聯絡人:空氣及噪音管制科李昆達科長 聯絡資訊:24651115轉204 近年來機動車輛噪音民怨不斷,109年度環保署修正「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以及「機動車輛行駛中噪音管制標準」,並且宣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於明年元旦上路,根據不同道路速限規定對應分貝值,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處管制標準為86分貝、50至70公里處為90分貝,對於分貝值超標被拍照取締之車輛將可開罰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基隆市環保局表示為了改善車輛噪音擾民的情況,亦將於110年加入由噪音計、風速風向計、攝影機、車牌辨識攝影機組成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考量轄區地形特性,屆時會採機動式不定期以科學儀器架設於轄區內常發生機動車輛噪音陳情的區域及路段,以提升機動車輛噪音管制量能,全面遏止噪音擾民,維護市民生活安寧。環保局呼籲並提醒車主,本市即將於明年度加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只要噪音超標就可拍照開罰,持續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以及執行自行巡檢、民眾及警察檢舉疑似高噪音車輛通知車主到檢,對於原地檢測不合格之機動車輛當場告發,並建立照片雲端資料庫供比對查核,若發現有使用未認證排氣管之車輛,則將處以新台幣三千元,累犯者可按次處罰最高可處新台幣三萬元罰鍰!
改裝車輛噪音污染文宣.jpg(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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