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1-11-13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林玉琪 聯絡資訊:02-24331888轉622 近來有民眾抱怨,房屋提供兄弟設籍居住,為什麼被稅務局通知改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兄弟非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的直系親屬,故不能以其房屋或其設籍,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要件,除了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外,地上建物必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若房屋為弟所有,或供弟設籍居住,因兄弟為旁系親屬,和稅法規定不符,地價稅無法適用優惠稅率,僅能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