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記載:酒後駕駛(英語: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簡寫為DUI),簡稱酒駕,是指在酒精、酒類飲品影響下控制並駕駛機動車輛(有時包括自行車、有發動機、電動機的交通工具或機械以及騎馬),在許多國家被認定是交通違規行為,甚至規定為犯罪。在許多國家和地區,服用可導致精密操作能力降低的藥物或者在藥物影響下駕駛,亦是刑事犯罪。 酒駕會影響安全駕駛能力,使得發生致人死傷的事故風險大增,在刑法上被認為是屬於「有認識過失」的範疇,即「預見該事會發生,卻確信其不會發生而不做防範」的一類,但由於酒駕經常是基於僥倖心態,常常覺得自己開一段路不會有事,漠視他人生命,而因此發生多起嚴重死傷事故,而這是原本可以避免的,因此部分觀點認為酒駕即殺人。 在臺灣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為酒駕肇事之高峰期,因為受季節及民俗因素影響,例如:冬至、元旦連假、農曆尾牙及春節連假以及民間冬令進補的習俗,民眾過節歡聚常飲酒助興,導致酒駕肇事案件增加。當然,為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警政機關也會擴大執法,加強取締酒駕違規,以嚇阻民眾僥倖心理,期有效預防酒駕事件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