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0-10-13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蕭美桂 聯絡資訊:24331888轉731 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可於限繳期間內持稅單至各縣市之任何公庫及代收稅款處或至便利商店繳稅(繳納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亦可利用金融機構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繳稅;或可利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稅務局提醒納稅人收到稅單後,請按時繳納,如果沒有在期限內繳納,每超過2日,就會被加計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最高可加計到應納稅額的15%,如果超過30日仍然沒有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所以收到稅單,請於期限內繳納,以免受罰。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各種繳稅方式中,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對民眾最有利,一般民眾可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銀行或郵局的帳號,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納稅人如為營利事業者,則須以本事業之帳號,但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也可以用負責人之帳號辦理轉帳納稅,民眾不用負擔任何手續費,且稅務局在繳納期限最後1日才由帳戶扣款繳稅,沒有利息損失,不必擔心逾期受罰。如果您對於繳款方法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02-24331888轉731-738洽詢。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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