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環保類 發布日期:2021-02-17 發布單位:行政科 聯絡人:環境管理科張志遠科長 聯絡資訊:24651115轉2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20年10月30日公告一氧化二氮(笑氣)為台灣第1個列管的關注化學物質,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與警察局合作稽查,至今查獲1件未依規定取得核可文件擅自持有笑氣,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規定進行裁處並沒入笑氣鋼瓶。一氧化二氮(笑氣)主要被用於食品、醫療、工業用途,但此氣體對於中樞神經有麻醉作用,民眾開趴濫用笑氣吸食助興的新聞時有所聞,在青少年間竄起流行的次文化,提醒同學們勿因好玩而嘗試吸食笑氣,因為笑氣雖未被列為毒品,但長期吸食笑氣會影響人體維生素B12生成、血液與精神系統,造成噁心、嘔吐、缺氧,甚至引起心律不整、腦水腫、永久性精神不足和視覺系統、嗜睡、精神混亂、歇斯底里、麻木和失去意識等,嚴重甚至致死。若發現民眾未依規定取得核可非法持有笑氣,最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另外也將禁止於網購平台交易,若透過網購及其他電子平台交易,平台業者也有責任,將處6萬元到30萬元,並按次處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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