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1-04-01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蕭美桂 聯絡資訊:24331888轉731 110年全(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原為110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因應銀行業於4月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同年5月3日(星期一),請如期繳納。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繳款截止日開放至5月5日24時前(代收稅款處請於營業時間內),惟5月4日至5月5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基隆市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19日寄發,民眾如於開徵期間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跨區至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或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或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線上查繳稅款,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可於限繳期間內持繳款書以下列方式繳納:一、至各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郵局不代收)。 二、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到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並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AIWAN FidO、或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三、持各地銀行、合作社、農會、漁會、郵局等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 四、以信用卡繳稅:納稅義務人可透過電話語音【請撥412-1111或412-6666,電話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02(或04或07);國外地區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國碼+886-2(或4或7),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為166#】或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納,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納程序。授權繳納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及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五、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可利用本人或他人持有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第四點)進行轉帳繳稅。六、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第四點)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第四點),進行轉帳繳稅,轉帳完成後不得取消或更正。七、納稅義務人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者,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納。自即日起,除了以信用卡繳稅外,其他繳款方式均免付手續費。如對使用牌照稅有關事宜仍有疑問,請向基隆市稅務局使用牌照稅科洽詢,服務電話:2433-1888轉731至738,或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30-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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