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環保類 發布日期:2021-04-14 發布單位:行政科 聯絡人:空氣及噪音管制科李昆達科長 聯絡資訊:24651115轉204 為了改善車輛噪音擾民的情況,基隆市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於110年4月6日於北寧路(海洋大學附近)辦理,共查獲53輛車輛噪音超標,判定違規後將直接告發處分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未來將於易有噪音車出沒的基福公路、文化路等路段,機動性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噪音車輛。基隆市環保局表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於110年上路,根據不同道路速限規定分貝值,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管制標準為86分貝,速限50至70公里,管制標準為90分貝,對於分貝值超標被拍照取締之車輛,可處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且經聲音照相偵測改裝車輛使用未認證之排氣管,將按次處罰,經處罰後仍未停止其行為者,其裁罰金額將逐次遞增,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元。為確保聲音照相系統精確度及公正客觀性,採取「三重認證」原則,執法設備所使用的噪音計必須每2年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1次、系統每年必須經過環保署認可的噪音法規實驗室比對測試驗證1次、聲音校正器應通過國家量測標準實驗室驗證且每3天對噪音計進行校正及聲音照相系統每5分鐘與國家標準時間對時校正;且於架設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放置「前有聲音照相 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以提醒汽機車駕駛。且為避免環境背景干擾,對於分貝值超標被拍照取締之車輛採取「雙重把關」,扣除環境背景干擾進行背景音量修正、確認氣候條件符合無雨、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及比對事件前後3秒影像,逐項確認釐清其他音源干擾後,才會告發裁罰。 環保局表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為防止機動車輛噪音擾民,處罰並非管制目的,希望車主能避免進行不當改裝,或是重踩、重催油門等駕駛習慣,並適時保養維修,以維護市民安寧。
聲音照相系統架設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放置「前有聲音照相 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jpg(另開新視窗) 聲音照相系統拍到違規車輛.png(另開新視窗)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