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1-04-30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蕭美桂 聯絡資訊:24331888轉731 110年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原於110年4月30日截止,因應銀行業於4月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同年5月3日(星期一),尚未繳納之車主請儘速繳納,如有未收到或收到後遺失,請儘速向基隆市稅務局申請補發稅單繳納。現行繳稅方式已多元化,除了以現金至各金融機構繳稅外,5月5日24時前尚可利用下列方式,惟5月4日至5月5日繳納者,為逾期繳納案件:一、至各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郵局不代收)。 二、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到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三、持各地銀行、合作社、農會、郵局等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 四、以信用卡繳稅:納稅義務人可透過電話語音【請撥412-1111或412-6666,電話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02(或04或07);國外地區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國碼+886-2(或4或7),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為166#】或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納,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納程序。授權繳納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及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五、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可利用本人或他人持有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第四點)進行轉帳繳稅。六、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第四點)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第四點),進行轉帳繳稅,轉帳完成後不得取消或更正。七、已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可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除了以信用卡繳稅外,其他繳款方式均免付手續費。今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為5月3日,逾期仍未繳納者,每逾2日要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以後年度經查獲未稅使用公共道路,除追繳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如尚有疑義,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打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31至738向稅務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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