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1-05-13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郭姿伶 聯絡資訊:02-24331888轉322 您知道房屋稅如何節稅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按月課徵,如果房屋已不供營業使用時,應即時向稅務局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而且最好在當月15日前申報,如此當月份就可以適用新稅率,如果在16日以後申報,從次月份起才可適用新稅率。稅務局指出,有些民眾不知道房屋稅是按月課徵,房屋變更使用後沒有即時向稅務局申報,徒增加稅賦,節稅是民眾權益,稅務局籲請民眾維護本身權益,並且也很樂意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歡迎民眾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親臨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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