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消防類 發布日期:2021-06-22 發布單位:行政科 聯絡人:楊博元(仁愛分隊) 聯絡資訊:2431-6900 於火災發生時,為能保持消防車之持續供水不中斷,消防局仁愛消防分隊於21日進行轄區內可用水源檢查,並複查本月檢查時遭到車輛阻礙使用之地下式消防栓是否改善。根據法令:消防栓是專供消防車輛於救災時緊急使用的消防水源,但有不少民眾因停車位難尋而為圖方便,將車輛停放在消防栓旁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規定:「……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再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3款規定:「……消防栓之前停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消防局仁愛消防消防分隊呼籲市民朋友,爾後停車請避開救災用的消防栓5公尺內,另外狹小巷內也務必不可雙邊停車,這樣救災車輛可能無法進入救災,不要為了小小的方便卻會得不償失後悔無窮,除了害人害己,還將會吃上官司。
轄區內可用水源檢查.jpg 勸導車輛勿阻礙地下式消防栓.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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