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環保類 發布日期:2021-07-02 發布單位:行政科 聯絡人:空氣及噪音管制科李昆達科長 聯絡資訊:24651115轉204 全國現況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提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現三級警戒延長至110年7月12日,全民的作息與習慣明顯受到影響與改變。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的業務與民眾息息相關,其中許多業務都有期限的限制,也因為疫情影響著民眾或業者無法順利如期完成,如機車定期檢驗、柴油車排煙檢測、營建空污費申報、檢測申報、環保許可證照展延、紙錢集中收運及車輛噪音檢測等業務,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在這整理現階段環保業務的便民措施給予市民朋友,希望能減少受疫情影響的衝擊。一、固定污染源相關業務1.環保許可證於110年5月14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屆期者,均展延至110年12月31日。2.環保許可證申請期間的補正程序,可視個案需求延長補正期限,最長可延90天。3.新設或變更許可證者,相關申請案件以書面審查為主,有學者專家審查需要者得以視訊或錄影方式辦理,現勘、查證等現場作業原則不辦理。公私場所或事業因疫情之故,得免辦理試俥作業或功能測試,審核機關可參照申請資料以80%(或另有明定方式)的推估污染排放量核定。4.定期檢測屬110年第2季、第3季間應檢測者,得以其中一季檢測結果代表,取消一季的檢測;屬每半年應檢測一次者,110年上半年的檢測,延至110年9月30日前完成檢測申報。5.污染防制費申報與繳納作業時間,延後一季申報及繳費,亦即延長110年第2季作業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二、機車定期檢驗業務出廠滿5年且行照發行月份為4月至10月的機車及4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間,經定期檢驗不合格、需完成複驗者,110年定檢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三、營建空污費申報提供民眾以電子郵件(E-mail)方式申報及使用條碼繳費系統,減少民眾因文件不齊,需耗費時間於補件流程,遭受舟車勞頓之苦。四、柴油車定期檢驗業務1.疫情期間本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服務不中斷,開放平日上午讓車主預約檢測,下午全站進行大消毒。2.目測判煙、烏賊車檢舉及不合格複驗等列管通知到站檢測期限,由原先21天內延長至三級警戒解除後再加上45日曆天。3.若因疫情影響導致車輛無法如期到站檢測,車主可無須附件向環保局申請展延,展延期限延長至三級警戒解除後再加上30日曆天。五、紙錢集中收運紙錢集中收運業務正常執行,全年度(周三及周日除外)中元期間加收周日時段,請於收運前一日完成電話登記。收運專線:(02)2465-1115分機213。六、車輛噪音檢測車輛噪音原地噪音檢測(週五09:00-12:00及14:00-16:00)照常執行。(車輛噪音原地檢測改善期限自動順延至三級緊戒解除後下個月底)七、室內空氣品質檢測申報第一、二批公告場所,因疫情影響暫停對外服務者,其室內空氣品質定期檢測可展延至恢復正常營運後再行辦理。基隆市環境保護局配合疫情現況與中央政策,滾動式改善與民眾相關的業務,希望能環保業務與防疫間取得平衡,如果對前述內容有任何的疑問,可致電環保局(02)2465-1115詢問。
圖1 營建空污費申報E化方式.jpg(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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