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1-11-24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林玉琪 聯絡資訊:02-24331888轉622 基隆市稅務局指出,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近來有不少民眾反映,夫妻名下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用地,要如何才能使所有土地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呢?依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只能申請一處,第二處以上如果有成年的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辦妥戶籍登記,那就可以同時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稅務局提醒您,善用夫妻及成年子女等直系親屬分別設籍的要訣,就可享受合法的節稅;欲申請者,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28至63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