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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祖祥律師:課稅不是憑感覺 國稅局必須舉證

陳祖祥律師:課稅不是憑感覺 國稅局必須舉證(記者徐敏/台北報導)被專家學者喻為「萬年稅單」的經典案例-太極門冤稅案,23年來即使經過行政法院及財政部訴願會17次撤銷了這張違法稅單,國稅局至今仍繼續對太極門違法開單課稅,所憑何據?浩信法律事務所總監陳祖祥律師參與「2019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時表示,國家行使公權力時,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對於納稅義務人,不可以國家財政需要的名義,不擇手段,不問是非,不計代價的來課稅。他非常痛恨逃漏稅的人,但也非常痛恨國稅局在沒有任何證據與法律依據的情況之下,去做違法濫課,同樣是讓人無法接受的。陳祖祥表示,國家課稅必須依據法律跟證據,而不是憑感覺,國稅局如果認為太極門弟子贈呈給師父的「敬師禮」是學費,就必須舉證。每個人都有他的信仰,就像他本身是基督徒,禮拜天都上教會,也都會根據聖經的原則,甘心樂意做什一奉獻給教會,之後就開始聽牧師講道,就覺得很開心。按照國稅局的邏輯,牧師講道算不算講課呢?教徒的奉獻會不會是繳交學費呢?奉獻既然是甘心樂意,不是出於勉強,在自由意識下所為的金錢給付,國稅局沒有權力把它定性為學費。憑什麼認為我們在教會的奉獻,就不是學費,而在太極門案件就是學費,這顯然不公平,也沒有道理,更無法說服一般人。他引述美國米蘭達強暴案的教訓,美國法院認為警察在取證的過程中,未告知嫌疑犯米蘭達其權利,沒盡到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因此給了米蘭達無罪的判決,但美國打擊犯罪的士氣沒有因此被崩壞,反而在這往後的二、三十年,很少因為警察沒做權利告知而讓加害者逃過法律制裁,他們的國家整體上是往前進的,這是注重程序上一個很大啟示。而太極門冤稅案,最重要的爭議就在於到底有沒有所得,是否有補習班學費存在,要先認定是學費所得才可以課稅,才有程序正義。他看到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們騎車環島去宣導法稅改革等等的影片,有感而發地說了一段媽媽對他小時候的教導:媽媽的阿公不小心踩到地上的坑,絆倒之後,一般人可能有三種不同層次的反應,第一種可能是三字經罵罵就走了;第二種人會跟大家講,甚至去立個牌子提醒大家小心;第三種人除了會跟大家講之外,而且開始挽起袖子把坑填起來。他誇讚法稅改革聯盟的志工就是這種非常了不起的第三種人,也因為這些志工的付出,讓稅災戶勇敢站出來訴說冤屈,不再躲在暗處哭泣。圖說:陳祖祥律師表示,國家行使公權力時,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對於納稅義務人,不可以國家財政需要的名義,不擇手段,不問是非,不計代價的來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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