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0-11-06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郭姿伶 聯絡資訊:24331888分機322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在同一棟大樓內不同所有權人之區分所有建物,以共同使用部分型態登記的停車位,且已辦理編號登記者,嗣後其相關所有權人互為交換分管使用位置,如果該交換車位持分權利範圍不變,係屬於停車位編號的變更登記,尚非屬建物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應免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車位交換若持分權利範圍之比率有所變動時,其持分比率增加的一方,仍應就比率增加原因如買賣或贈與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一步了解,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04至317,將有專人會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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