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務類 發布日期:2021-10-21 發布單位:納稅服務科 聯絡人:郭姿伶 聯絡資訊:2433-1888轉322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常常有民眾誤以為沒有使用執照或所有權狀的違章房屋,不需要申報及繳納房屋稅。實際上,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房屋無論有無權狀或合法與否,都是房屋稅課稅範圍。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所有人應於房屋新、增、改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稅籍有關事項。如因未依規定申報而發生漏稅者,依規定除補繳應納稅額外,應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房屋稅之完納僅係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會使違章房屋變成合法。如果您對房屋稅尚有任何問題或需進一步瞭解,歡迎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306969,或撥打02-24331888轉303至317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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